校内各學院、部門:
    根據《浙江省省級預算單位公務卡管理辦法》文件精神及浙江省财政廳的統一部署,自2010年起高校公務人員發生的差旅費、招待費、培訓費、辦公費、小型會議費等必須使用公務卡刷卡消費。
    為保證公務報銷的順利進行,校計劃财務處會同台州市建設銀行集中辦理龍卡公務卡業務,具體時間安排如下:
    椒江校區定于1月20 日在椒江校區行政樓三樓第二會議室;
    臨海校區定于1月21日在行政樓一樓(133室)第六會議室。
    在職教職工如需辦理,請提供本人身份證複印件一份在上述時間和地點填制中國建設銀行财政預算單位公務卡申請表即可,屆時将有銀行工作人員解釋龍卡公務卡使用等相關知識。
    特此通知。
 
 
 
附件一:《浙江省省級預算單位公務卡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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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龍卡公務卡功能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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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Ο一Ο年一月一十九日